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目前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达到100.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或“控股股东”)通知,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讯科技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票被冻结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5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最近一年,华讯科技存在以下债务逾期记录:

2020年6月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华讯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同时下调“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信用等级至A,并将华讯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评级观察名单。2020年2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股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因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投资”)买卖合同纠纷,天浩投资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本公司、华讯科技、吴光胜先生及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债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江苏银行(5.94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到期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0股被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南京银行(7.690,-0.05,-0.65%)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该未履行程序的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5月29日被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华讯科技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目前华讯科技正积极核实相关诉讼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司法轮候冻结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华讯科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华讯方舟公告编号:2020-07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230,946,25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的98.35%。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提供的《关于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光胜先生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票被冻结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2.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5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最近一年,华讯科技存在以下债务逾期记录:

2020年6月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华讯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同时下调“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信用等级至A,并将华讯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评级观察名单。2020年2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股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因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投资”)买卖合同纠纷,天浩投资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本公司、华讯科技、吴光胜先生及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债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到期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0股被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该未履行程序的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5月29日被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目前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正积极核实相关诉讼情况。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股份数量占比较小,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吴光胜先生《关于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关键词: 股票部分股份被冻结